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   
累计访问 次
当前位置:首页 > 业务工作 > 教育就业扶贫 > 正文
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办事指南

一、事项名称

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

二、设定依据

《攀枝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(2011~2015年)》(攀办发〔2011〕130号),残疾人需求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具有攀枝花市常住户口,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有一定劳动能力,有劳动技能培训需求的残疾人。

四、办理材料

1.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2.《残疾人证》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
五、办理地点

户口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

六、办理时间

工作日期间均可接受培训申请,县(区)残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培训。

七、联系电话

市残联教就处:3363139

东区残联:2232158

西区残联:5555539

仁和区残联:2811939

米易县残联:8174313

盐边县残联:8653463

八、办理流程

1.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携带办理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攀枝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》。

2.村(居)委会初审,汇总报乡镇(街道)残联复审,县(区)残联审核;

3.县(区)残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培训。

成文日期:2015年7月16日